法律问答

丈夫六年没有履行父亲和丈夫的职责,分居六年,没有打电话,没有打电话给抚养费,并提出离婚,但他不同意!两年前,我和其他人生了一个孩子。从我出生起,我就让我的男朋友住在我家里照顾我。现在,我已经构成重婚了吗?

离婚
2020-02-13 06:44: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当事人没有在已婚身份前提,再次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是重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 重婚罪如成立刑罚是2年,规定是5年以下刑期的犯罪行为,经过5年就不再追诉。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追诉时效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构成重婚罪。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重婚罪经过五年不再追究;以最后分开的时间,还去是不算的。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