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间有媳妇名字的房子贷款房。 现在钱不够了,银行要拍卖房子吗?。 不够三十五万美元

拍卖
2020-02-13 13:4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要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应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如果债务人的侦务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则不能发生留置权。
    (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
    若债务未到展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有这样的内容:业主抵押唯一住房的,假使抵押权人向业主追讨欠款,法院也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也就是当抵押住房为借款人唯一住房时,若借款人贷款逾期不还,贷款机构在处置抵押资产时,确实会比较麻烦。
    不过这并不表示借款人可以不还款,一般经过大房换小房、租房等方式来解决借款人居住难题后,抵押住房还是会被依法处置的。不论怎样,还款责任和义务不会因为抵押资产为唯一住房就改变的。
  • 贷款机构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