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11月之前,我在上海工作,那里的社会保险支付了5年多。今年三月我回到合肥工作。我已经工作了六个多月了。现在我怀孕6个月了,公司只支付了3个月的社会保障费,因为前3个月属于劳动者,公司没有支付社会保障费。我在上海的社保还没有调回合肥。我可以问一下我现在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障
2020-02-13 17:55: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日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一般说来,社保转移的手续为:
    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可先电话咨询)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

    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各省大同小异。
  • 没有缴纳社保是没有补助金,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当地劳动局。职工工伤达到伤残等级的,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费用由单位承担,一次性医疗补助也是单位承担。
    一般情况是工伤赔偿需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 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