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天车祸撞到一个骑电动车老人 抢救报警措施都弄了送医院是我亲自送的 车有保险现在家属让垫付我已没有能力垫付该怎么办?

2018-09-10 17:4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针对车祸撞死人的情况,可以赔偿的保险有两种:即交强险和三者险,它们的赔偿金额与被保险人所负的责任有关。

    交强险可以100%赔付,但前提是在责任限额内。
    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责任,那么死亡赔偿的责任限额是110000元;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责任,其死亡赔偿限额就是11000元。

    至于三者险,则是在交强险赔偿之后,若有超出部分,再进行赔偿,其赔付比例一般在80%-95%之间。
    其中,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那么三者险赔偿80%;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赔偿85%;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赔偿90%;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赔偿95%。
  •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为了抢救受伤人员的,可以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给予垫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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