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一次国家赔偿是否有精神损害和护理费,是否有胜诉的案例。

国家赔偿
2020-02-14 08:3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侵害而言,但由于某些特定的物品在被人们持有时被赋予了一定的意义,这样使其具有了人格化的特殊意义。而由于侵权方的行为导致该物件的永远灭失或损毁,必将给受害人的心理和精神带来了较大的程度的伤害,而如果单纯的财产本身的价值并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精神上所受到的打击和痛苦,因此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也是非常必要的。
  • 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是有区别的:行政诉讼是法院应相对人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的活动。而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给予受害人赔偿的活动。
    行政赔偿是行使行政职权引起的行政赔偿责任。而国家赔偿是行使审判、检察、侦查、监狱管理职权引起的赔偿责任。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可以看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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