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超市工作,他让我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半个月离开,工资没有结束,工资没有给我账户,说等到他们做我要等?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2-14 10:24: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
  • 劳动者辞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 没有签订合同,说明用工方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随时宣布辞职,并要求用工方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正规的来说,劳动者到一个单位工作,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离职的时候也需要依法提前30天或3天书面通知单位。 关于没签合同离职,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也要依法提前告知单位辞职   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可以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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