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一辆车从机动车道右拐差点憋倒我,我向驾驶位置看了一下,车主在车里对我进行辱骂,我便下去与其理论,完了向车轮踢了一脚,车主下来就动手打我,我就反击,之后他失去行为能力后我便停手,最后车主报警,调解无效后派出所做出了对车主拘留两日,对我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车主之曾经因寻衅滋事判了一年半,现在我认为对我的处罚不合理,想咨询咱们

2018-09-10 18:5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和申诫罚。

  • (一)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涉嫌寻衅滋事罪,会被判刑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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