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学生,暑假打工,没有工厂要求的时间,五天扣除工资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

2020-02-14 13:3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克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必须是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企业的临时人员分为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和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企业支付给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工资报酬,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有关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准予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在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给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劳务报酬,只要劳务关系真实、合理,其支付的劳务报酬,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发票凭证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如果拖欠的数额并不算多的话,走劳动局花的时间比较长,走法院就没有必要,拖欠数额比较小可以多次联系110报警,一般情况下民警是不会管的,会直接让找劳动局处理,但如果死磨硬泡加之民警品行较好的话,民警也会根据情况与用人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协调,民警协调成功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但如果万一没有协调成功,或者无论如何民警都不管,就需要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职工给正规公司打工,建议持相关证据(工服、工资条、合同、协议、工作证等)联系属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市劳动局电话12333,24小时热线。
    2:如果用人单位不是正规公司,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或者是给个人打工,建议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诉讼的渠道维权,市司法局电话123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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