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国农户在北京干保20多年,公司刚刚交出7年的社会保障:问2012年到98年这一时期如何办;补偿还是补偿?

社会保障
2020-02-15 01:1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
    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交社会保险的区别:
      
    1、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属于民政局归口管理,一般下设一个农保处,有另外一套参保办法,具体 不是很了解,大概情况是每年缴一次,退休保障为定额,保障层次较低。
      
    2、农业户口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可以参加当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但大部分省市规定,农业户口职工离职时,一次性退还职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除非你在某个企业工作15年以上且一直干到退休,这时候才可以参照城镇企业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而且社保部门一般也不受理农业户口人员以个人身份(自由职业、自谋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但个别地方比较特殊,如深圳,不管你户籍是否在深圳、是否城镇户口,只要你在深圳就业,累计参保交费15年,到达退休年龄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3、工伤保险方面,农业户口职工和城镇户口职工没有区别,不受户籍的影响,享受同样的保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