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因我有事找了人代我不在的这几天跑车代跑的那个人肇事逃逸,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2018-09-10 20:1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 出租车交通肇事的责任主体常见的会涉及到肇事司机、车辆所有人(车主)、出租车公司、强制险保险公司四方。
    1、肇事司机在被雇佣的情况下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肇事司机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车主如果是肇事司机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车公司如果应当承担责任的话,常见的理由有二:一是被挂靠单位,对挂靠车辆有管理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运营支配者,对车辆运营有着管理责任、车辆营运是公司的工作任务,适用法人工作人员执行工作造成损害的,法人承担责任的规定;
    4、保险公司,依照道路安全法第76条规定,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
    肇事司机和车主承担的是过错侵权责任,车主承担的是转承责任,因车主是车辆运营的支配方和收益方,应当车辆运营过程中的责任进行承担。
    出租车公司承担的是法人工作人员转承责任,因出租车公司系该车辆运营任务的的支配者和收益者。
  • 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另,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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