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先生在外租房,是跟他两个好朋友合租的。但租房单据上只写有我先生的名字。然而他朋友带来一帮朋友上来吸食软性毒品,我先生也吸食了第一次。那些朋友都是跟我先生一齐合租的那个人带上来的。不是我先生的朋友。本已因第一次吸食软性毒品判处拘留15天,谁知现警察说我先生因容留他人在家吸食毒品,故涉嫌容留吸毒罪。请问能判多久?

2018-07-02 11:3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依据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是并处罚金,不能单处罚金。所以,交了罚金还是要判处其它刑罚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一、所谓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二、《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三),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依据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