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假如爸爸妈妈死前早已将房屋过户帮我,现其他姐弟要想回这房屋行吗?那爸爸妈妈其他的房地产我都能分吗。

2020-02-15 08:2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没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指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则不能得到补偿。
    补偿款一般会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
  • 房屋已经过户到你名下,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了,不必担心,他轻易拿不走。你说他反悔,是之前他同意?之前同意,有公证在,现在反悔也没用。他说房子是父母给他的,让他拿出证据来,遗嘱,有有效的遗嘱他才能先申请撤销之前的公证然后改变过户登记才行,但公证不是轻易能撤销的。
    如果他没有证据,只是他自己说,是没有用的。不用理他,如果他骚扰你还是侵占房子,你可以打报警。不过,都是亲兄弟,你最好尽量和他协商,看看他有什么证据吧。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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