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些人欠我7000元,只有电话录音和聊天记录。那时,他们没有写借据。法律现在能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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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方补偿对方没有支付能力,可以协议分期支付钱款,可以由一方书写欠条给对方当事人。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和书写的欠条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和欠条的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协议和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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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说是心甘情愿谈恋爱的时候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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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