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外资企业工作了两年,现在工厂离开上海出国,想商量一下上海可以通过搬迁补偿条例得到多少搬迁补偿

2020-02-15 12:2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资企业如何设立、变更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 1、单位搬迁异地,企业搬迁员工补偿标准,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公司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单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才可以,否则单位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给你赔偿
    2、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
  • 您好,工厂搬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如下: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5)谈判,如果你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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