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角逐小孩子孩子抚养权,小孩子试过的书籍,衣服,能够 送到法院上做为直接证据吗?

离婚
2020-02-15 13:3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有争夺抚养权的权利。
    2、按照法律精神,权利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剥夺的(重大违法情况下法院依法剥夺的除外),除非自己放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3、如果男方是监外执行人员,那么如果通过法院审判,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理由:
    (1)赌博容易导致经济情况不稳定,无法给孩子安定的生活,不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2)之前有犯罪行为,性格方面可能存在问题。且监外执行有后续被继续收监可能性。如果女方是监外执行人员,那么如果通过法院审判,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理由同上。
    4、无论抚养权归属哪一方,另一方仍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同时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孩子也拥有对其财产的继承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来看,总的原则通常为: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2、10岁以上的小孩,会征求小孩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