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当我买房子的时候,我正在谈论第一手的房子。当我支付首付时,开发商说这是二手房交易。

2020-02-15 18:4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贷款首付受诸多因素影响:
    1、售房者因素
    1)全款购房或已偿清银行房贷
    如果购房人手中资金不多,但资信状况良好,一般只需首付2成作为二手房贷款首付款即可。
    2)尚未偿清房贷,要求购房者配合还款
    视购房者资信状况,一般首付3成即可。
    此外建议走资金监管程序,以免因某些原因造成损失。
    2、购房者因素
    1)资金充裕,能一次性付清房款
    当然这种情况也就不涉及首付款的问题了。
    2)购房人资金不足,需要贷款。
    这就需要看购房人名下是否有房产?有几套房产?
    ①名下无房,或不存在尚未偿清贷款的房产,则所购买的二手房就为首套房,皆以评估价为准,而非市场价。部分城市出台了限购、限贷政策的,以当地政策为准。
    ②名下尚有一套尚未还清贷款的房产,则所购买的二手房即为二套房,申请贷款购买的话,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相应的贷款利率也会有所上浮。
    ③如果购房人名下已有两套房产,且都处于正常还款中,在购买二手房时就不能申请贷款。
  • 根据最高人民法律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房地产评估不是二手房交易的必备程序,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会据此登记过户,只要以下几种情形发生时需要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就会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2)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需要评估  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能自行确定交易价格,但如果有一方或双方对交易的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概念,如境外人士或外地人,对国内或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不了解,又不相信对方的报价或中介机构的评估,也往往要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3)进行房地产保险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保险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  
    (4)申请抵押贷款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有些购房人为了少付首付款而多报二手房交易价格,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对贷款银行来说有很大风险,因此,银行为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要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有些借款人为了能比较顺利的贷到款项,证实其拥有的房地产价值,确定其可能获得的贷款金额,也会提前委托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会要求其进行评估。  
    (5)发生房地产纠纷时可能要进行评估  例如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价格过高或过低而显示公平为由发生纠纷,一方或双方或仲裁机构、法院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房地产进行评估,为协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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