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再婚前有一个孩子,对于前夫,再婚后我丈夫未婚,现在我的新家也有一个孩子,我的新家可以申请两个孩子吗?

2020-02-15 21:3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再婚生育二胎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搜索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婚生育二胎子女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 一般来说,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否则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夫妇双方上一年度可支配收入为依据进行征收,可支配收入,你也可以理解成为夫妇双方的人均纯收入。
  • 你好,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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