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个责任问题,昨天一朋友生日,四个朋友来我家吃晚饭喝酒,喝到十二点多,我提议散场了,然后A朋友说喝不够,叫了另三个朋友开车去外面的夜宵店再喝酒吃夜宵去了,我没有去,后来他们喝到凌晨两点半就各自散场回家,回家途中,A朋友开摩托车冲红灯撞上小车,车祸死了,现在死者家属要告我们四个赔钱,请问我有责任吗?我另三个朋友有什么责任吗?

2018-09-10 23:09: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责任,车祸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 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当理赔超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就需车主承担。
    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 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较常见的车损:碰撞、倾覆(翻车)、自然灾害等(冰雹、暴雨、爆炸等等)。
  • 摩托车出事故负责方是谁,可以参考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一般按下列顺序认定责任: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违反让行规定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5、学习驾驶员在学习驾驶时违章肇事,其教练员应当负部分或者全部责任。
  • 交警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的结果,确实双方的事故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复核。
    一般而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例如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