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你好,我结婚一年半了。 我没有领结婚证明书。 没有感情也没有联系,他也不能生孩子。 你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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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为
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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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只有两种方式,即
协议离婚和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到民政部门办理。诉讼离婚由法院依法依法调解或者判决。;《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
(四)项规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是《婚姻法》中规定的可以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况或依据。《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并不是说要离婚必须先分居,分居只是导致离婚的一种情况。 所以,离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手续,不会因为分居而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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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若调解无效的,则法院可以准予离婚。即达到这个条件,经过法院调解无效,是可以离婚的,但是要经过法院的判决,并不是分居就自动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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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