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轻微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交警大队有没有权利拘留

2018-09-11 01:0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事故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进入刑事程序。当然不一定要被刑拘,如果你没逃逸,没喝酒,态度好~ 并且在做完第一次谈话之后,通知家中筹一笔钱作为事故抵押款,可以被取保候审
    在开庭审判之前,若是能够和对方谈好赔偿的问题,那就可以获得缓刑,不用进去。
    交通事故致3人以上死亡的,负事故同等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即进入刑事程序。
    还有在一人以上重伤的前提下,有特殊情节的(如酒后驾车、吸毒后驾车、逃逸等)也构成交通肇事罪。
    因为这些情节,取保上有点难度。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二条第一款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故,根据以上规定,我认为你的情形不属于肇事逃逸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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