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为什么2010年养老保险只有个人摊款公司的摊款显示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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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社保这一块,原则上是赔偿给职工本人。但实际上,个人办理工伤这一块的手续很麻烦,一般都是用人单位负责人事的到相关部门办理(特别是医药费用这一块,原来由单位垫付,单位办理要方便一点,)单位办理好以后,该由伤者本人享受的由单位付给伤者。
如果单位办理好以后不付给伤者,伤者可以直接到当地
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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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与工资相挂钩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
0.2%),生育保险(
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单位
0.5%-
1.6%全由单位承担)。因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区承担的比例有所不同。
养老保险:公司1680*20%=336 ,个人1680*8%=
134.4;
失业保险:公司1680*1%=
16.8, 个人1680*
0.2%=
3.36;
工伤保险:公司1680*
0.25%=
4.2,个人0;
生育保险:公司1680*
0.8%=
13.44; 个人0
医疗保险:公司2521*10%=
252.1,个人2521*2%+3=
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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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自缴纳社保
(1)缴费基数:上一年当地的社平工资;
(2)缴费比例:档次目前只有80%和100%两档,个人全额缴费,缴费比例是20%的缴费基数。
(3)缴费年限:可以缴费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按当时的社平工资测算每月养老金。
也可以缴费至退休年龄,缴费时间越长,领取的养老金越多。
(4)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国家给予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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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只要求单位交社保,不属于劳动
仲裁范围接去社保
因为单位不缴纳社保而辞职,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单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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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