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公共汽车司机发生了争执,另一辆车拦住了我,我没有撞到他,另一边躺在我的车前,走开,离开电话大约10分钟,然后回来,看收费站抬起电杆,我也没有人抬起盲区,我立即开走了(见盲区),我离开视线的前面去抱怨有意杀人和死亡人数。我有一个事故,有一个停车的案例,有更多的危及生命的情况。

消费者维权
2020-02-16 12:4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下班途中撞伤他人,应由个人赔偿。
      职工在下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撞伤他人的,这是由于职工的个人违章行为引起的,应该由职工个人自行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并按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职工所在单位在此期间没有过错,在法律中也没有规定单位要对职工下班后撞伤人的事故的要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是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且该职工不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则属于工伤,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责任。
  •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一般按下面的情形掌握:  
    1、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
  • 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要点一般在犯罪动机上。如果强调无犯罪动机案件性质就会向过失杀人方面转化,判处会轻。如果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成立,那一般就会在动机形成的原因努力,一般来说,正常人谁也不会愿意无故杀人,因此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的形成往往在内容上复杂,在时间上也比较长,往往有一个起因、发生、发展的过程,分析这个过程往往可以还原真相,使法院判断客观判决真实服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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