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自己的老板所拥有的一家餐馆当厨师,从五月到七月我从来没有签过合同,直到我的老板在七月份把厨师从厨房开到劳工办公室。我的老板不敢去看看并给我们起草一份副本。他说,他被骗去签了一份他们自己起草的合同。

2020-02-16 15:11: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你觉得自己被骗了的话,合同法赋予你方合同撤销权或者请求变更合同条款。
    但是这种撤销权行使期限只有一年,也就是说你知道自己被骗一年内没撤销的话,合同是合法成立并生效的,你不履行的话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 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即可生效,不用劳动局盖章也生效。下面,关于劳动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的成立需要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明确无误地表达其真实意思。
      劳动合同生效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当事人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法律认可的资格和能力。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注册登记经审核设立,才能取得合法的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劳动合同当事人另一方即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须符合劳动法律对劳动者特殊条件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那么劳动合同不能生效。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这就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必须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不能欺骗对方或者采取办法使对方不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劳动合同不能生效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尽管劳动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双方都明确无误地认可,但是,如果这些内容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有些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或利益,那么,劳动合同也不能生效。
      第四,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未签字或者非本人签字、没有本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也属于不能生效的。
  •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 在P2P平台上,绝大部分合同是用在线签署的方式签订的,这种就需要使用到电子签名,就涉及到《电子签名法》。
    《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采用电子合同的方式订立合同,需要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才能保障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而在现实情况中,很多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很多平台协议仅仅是在网站上点击“我同意”,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合同,因为它根本没有使用电子签名;二是有些平台签署电子合同时所使用的电子签名并不符合《电子签名法》中关于“可靠性”的规定。
    在这里梅律师郑重提示:签署电子合同一定要注意其“可靠性”,小心合同内容和电子签名的篡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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