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为交通事故在医院呆了五个月,因为我的残疾,我不能走路。我什么时候该起诉对方?

2020-02-16 15:3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诉讼争取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住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

  • 1.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从治疗终结之日或者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
    2.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或定残后会起诉的,是有诉讼时效的
    3.伤情稳定时做伤残鉴定合适
    4.赔偿数额要根据伤者的自身情况确定。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受害人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赔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损失。其中,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
    的计算与受害人的伤残级别、户籍等因素有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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