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你,合同终止的后果是什么个人原因。

2020-02-16 16:19: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意味着要终止劳动合同了呢?其实并不一定的,十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不能终止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需等到职业健康检查后确定无碍后才能够终止;   
    2、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需待医学观察期结束经诊断非职业病后才可终止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视伤残等级而定:一至四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合同到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能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劳动者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正常情况下需待法定医疗期结束才可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法定医疗期届满前已经治愈的,亦可以终止合同。   
    5、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待女职工哺乳期结束才可终止劳动合同。但如果女职工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则难以获得法律的特殊保护,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意见认为可以终止。   
    6、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只能等到退休时才可终止合同;   
    7、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前主流意见是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意:实践中各地有不同意见,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持该意见,上海除外)。   
    10、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 公司欺骗了劳动者给劳动者一份假劳动合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为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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