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奶奶把房子拆了,四十平方,我爸爸花了几万美元,现在写奶奶的名字,我叔叔知道,我现在要奶奶写遗嘱,她去世了,这房子是我弄的,怎么写的

2020-02-16 17:3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继承条件: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
    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根据继承法的其他相关规定,遗嘱只要符合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特定人员预留财产份额(胎儿和依靠被继承扶养而无能力获得收入的人),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就属于有效遗嘱。
    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只要符合易主任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也就是说无需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 自书房产遗嘱注意事项: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二、格式:

    遗 嘱

    立遗嘱人:

    为了 ,特请 和 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三、其他:

    本遗嘱一式 份,由 、 、 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

    立遗嘱人:

    见证人:

    代书人:××律师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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