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辆125型汽油摩托踏板车,本人有驾驶证也有行驶证,今天我去办证大厅检车时,被告知2018年2月6日上午8时许摩托车停放在自家楼下街道黄线外,后车牌被人用毛巾遮挡,交警查违时照了像,录入电脑,也未告知我,今天去检车,方知扣了12分,该接受怎样的处罚?谢谢!

2020-02-16 20:5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遮挡号牌会有什么处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2分。   故意遮挡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2分。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 《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其他车的行驶证。使用其他车的行驶证会有什么处罚?   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使用其他车的行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收缴行驶证,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其他车的行驶证。   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收缴行驶证,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摩托车违章罚单不交,会产生滞纳金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
    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