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夫妻双方是否有完全行为能力,
第二,离婚协议书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三,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第四,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是否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是否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证。
根据《婚姻法》第31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