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四个月前在网上结识了一位男性,因此男的为了追求我花了数额十万左右,我是开化妆品店的生意不好的时候,没办法交房租跟交代理费,那男的就自己跟我说自愿给我钱去交货款跟房租,因为后来我个人发现他性格有多问题,还老是在我不在店里的时候就威胁我说我再不回来见他他就报警说我诈骗,因为这些我都忍了,后来他说要我跟他回老家,我说这个我需要跟我父母商量下,如果我父母不愿意的话我可能就不去你老家了,他刚开始是答应的好好的,后来我父母来了听说男方是外地的就不同意我跟他交往,为此我就跟他说了我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我就不去你老家了。在此期间我生病了,没有接他电话也没怎么回他信息,他就在微信里语言恐吓我威胁我说如果我不跟他回老家他就自杀还留了张纸条上面写上我骗了他所有的钱,他还留下我老家地址跟身份证号码及电话姓名,当天他还租了车去我老家一路威胁我说要杀了我全家,见到我里就要杀了我之类的话,导致我现在每天心理都有压力身心受到如此伤害,我就觉得这种人没必要跟他谈下去了,于是我电话跟他说分手之类的话,他就找了个律师给我打电话说要告我骗婚,还花光他所有的钱,要我赔钱不然就去法院告我,还说有转账记录,在这期间他一直找我聊天套我的话,说我是骗了他,只要跟他回老家一切就不追究,难道谈恋爱就一定要结婚吗?我也从来没有答应说要跟他结婚啊!他给我的钱都是他自愿给我花的,他还去派出所报案说我骗他,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想请律师帮忙咨询下

2018-09-11 06:1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所以离婚是权利。应该不涉及骗婚。  其次,由于双方结婚时间较短,那么女方原则上因该退还彩礼。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 【释义】“骗婚”行骗者,可依据国家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为诱饵的形式,来诈取他人的财物。1,主要是证据。2,如果证据确凿,估计可以。3,个人感觉这种告法,法院不一定支持当事人。
    4,主要在于有没有骗,很难说的,也很难取证,结婚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支配权。
  • 我国《婚姻法》规定,借婚姻骗取财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行为以刑律处理。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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