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行刑时被车撞了。汽车应承担主要责任,电动车应承担次要责任。对方应该如何起诉而不给予赔偿,需要什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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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被车撞伤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被机动车撞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在单位应当在其被车撞伤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为申请的,职工本人和工会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
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三、交通警察《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责任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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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认定:主管医师或首诊医师为主要责任人。下级医师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技术失误、不负责任、脱岗、不作为甚或推卸责任等产生的纠纷上级医师为主要负责人;手术台上主刀医师为主要责任人;因见习医生、实习生、进修生发生的纠纷,带教老师为为主要责任人;医疗纠纷、事故主要原因属于护理方面的,追究护士、护士长的相应责任;责任人界限不清的视为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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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中负主要责任应承担的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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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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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