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73岁了,尿毒症,透析治疗,河南省儿子县XX农村户口,符合低保标准吗

2020-02-17 08:1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户口的在城镇居住,离婚抚养费问题。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如果有居住地居委会的证明或者有其他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暂住证等,应当说按照城镇居民的生活标准支付扶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可以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成员应当是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

  • 1、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  
    2、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申请人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具体核算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4、民主公示。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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