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后,我申请了独生子女证,没有再婚。这个孩子享受小学奖励。今年申请初中独生子女奖励,要求出具前夫的婚育证明合理吗?如果对方已经生了孩子,我的孩子能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吗?这孩子决定和我住在一起。

离婚
2020-02-17 09:4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独生子女费凭证享受奖励。那么贵州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有关规定,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或当事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及复印件;   
    3、当事人及子女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4、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落实节育措施的证明和只有且自愿只要一个子女的证明;   
    5、统一格式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奖励。
  • 再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有权给孩子改姓?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 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 用、假冒。因此,就姓名权人可以决定自 己的姓名而言,自然人出生时无行为能 力,由父母或监护人为其取名。
    未成年人 姓父姓还是母姓,由其父母协商。离婚后,一方再婚的,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 ;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规定:  
    1、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的;  
    2、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判随前婚配偶,新组成家庭现无子女的;  
    3、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所需证件:  
    1、二孩生育申请、审批表;  
    2、由泰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出据的查体未孕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夫妻合影照片两张;  
    4、双方历次《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据婚姻状况证明信,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单位出据婚姻状况证明信;  
    6、户口不在泰山区,在泰山区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的,须填写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申请书。办理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后,由现居住地计生委或单位所在社区计生委审核,报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审核,最后报区计生局审批办理
  •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