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妻子和前夫有一个女儿,现在我和我的妻子要生一个孩子,我也是离婚后一个孩子被判处我,现在再生需要注册,提供什么材料。

离婚
2020-02-17 09:47: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准生证办理流程:
    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2、一般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如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
    男女双方婚后应当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拿着结婚证把婚姻状况未婚的改成已婚,以方便准生证的办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详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个地方“指标”满了,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
  • 准生证,也就是计划《生育证》,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须的准备手续。现在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已经废除准生证,改名计划生育服务证。它起到一个备忘录的作用,便于计生部门为已婚妇女上门提供避孕药具。2012年12月,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今后流动人口将可在现居住地办证登记。  只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生第一胎或政策允许的第二胎都可以办理准生证。准生证,就是由户籍所属的计生办填写“符合生育政策,同意生育”意见并盖章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准生证需要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新婚听课证。(原件或注册号)  这个有些区也会在领了结婚证之后就马上给一个新婚听课证或者叫什么注册号之类的证明。也有一些区提都不提的。我们越秀这边是提都没提的。提没提都没关系,因为这个可以后补,越秀这边是可以在网上课程上考试。每门课程80分以上就可以得到一个注册号。这个注册号就算是新婚听课证了。  
    2.孕妇听课证。(原件)  这个证在办围产卡的时候,医院会提供一个听课通知书,准妈妈凭这个通知带着准爸爸到指定的区妇幼医院免费听课。完了医生会提供一个听课证明。  
    3.计划生育申请表。(盖章原件2份)  此表在居委会处领取,一式两份。要求双方街道、双方单位证明XX是我司职员/我辖区内居民,属初婚未育,然后加盖公司/居委公章。  关于这份表,一般是男方所在居委/公司先盖章,女方所在居委是最后一个盖章的。一共有4个印章吧。全部盖完了就生效的了。  
    4.计划生育合同。(原件两份签字)  也是一式两份。看都不看就可以签字的。因为不签完准生证是绝对办不下来的。  
    5.围产卡。(复印件。含孕妇情况和孕周、预产期那页)  
    6.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的复印件。(好像也是要2份)  以上资料都准备齐了以后,交给居委会由居委会递交到所在街道。一般5个工作日就能拿到证了,出证后居委会来电话让去居委取准生证的。
  •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好,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权是有依据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