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当民工在工地受伤时,如果老板不负责任,你能问我该怎么办吗?
-
在工地受伤,构成工伤的,用人单位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履行工伤赔偿责任;
2、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追究用人单位的工伤责任。
-
对于工地上受伤如何赔偿这个问题,应该是按工伤赔偿,其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康复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
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6.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7.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用限额X元*(20/使用年限)
8.伤残待遇,主要包括: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
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
一般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 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