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向别人保证他们现在不能还钱了,从这个月开始丈夫的工资下降了,我想买房子有积金贷款,强制执行的人可以借贷吗?

2020-02-17 12:0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 担保分两种情况:
    1、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或者对办证方式未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2、如果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还款。  
    4、对于担保人的唯一住房,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可以予以执行。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是什么意思,  
    一、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是什么意思  
    1、担保费的作用就是相当于你买了一个保险,如果你日后遇到什么问题,还不起贷款了,就由担保公司帮你还。对于公积金贷款,这个“保险”国家是强制性的。  
    2、通过担保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无需再购买房屋保险,只需交纳担保服务费,担保服务费包含抵押登记费、委托公证费等费用,最低收费为800元。另外,借款人还需向评估公司缴纳房屋评估费,具体按评估公司的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二、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一)贷款抵押物为贷款人所购房屋  住房贷款担保,一般由贷款人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即使你支付公积金贷款担保,担保公司也需要你提供反担保,一般是你所购房屋),所以归根到底,抵押的是贷款人所购房屋。  
    (二)商业贷款可以自愿选择贷款担保和保险  公积金贷款全部由商业银行进行办理,既然商业银行对其所提供贷款无需担保,而同时由其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就一定需要呢?其实完全可以通过立法确定抵押房屋优先赔偿公积金贷款来减少公积金贷款的风险。  
    (三)公积金贷款成立的初衷  公积金贷款原本是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但实际上由于其担保费的高额性,如30万元30年计担保费
    154.3*30=4629元。假如房屋面积为100平方,则每平方米房屋售价提高
    46.29元,房屋面积为50平方,则提高
    92.58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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