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嫌贩毒被批捕,检察院起诉科应该多长时间起诉到法院?

刑事辩护
2018-06-12 09:4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毒品犯罪是不以纯度折算克数的,但是如果毒品含量明显偏低,可以适当减轻量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15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受雇运输毒品的;
    (2)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
    (3)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
  •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下列案件在上述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侦查完毕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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