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廊坊市拆迁政策规定,妇女是否有第二次拆迁补偿

2020-02-17 14:21: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论是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策,都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只能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细化。在国家层面,《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作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就属于地上附着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此外,《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还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 面临着房子被拆迁,可以要求赔偿金。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
    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 1、房屋拆迁除了房屋拆迁补偿款外,一般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等费用。

      
    2、房屋拆迁补偿款要看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归个人所有。
      
    3、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征地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
  •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当事人坚决拒绝搬迁,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申请执行:《民诉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强制执行措施:按照《民诉法》规定,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房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房屋拆迁属于非常敏感的社会问题,不适用拍卖或者强制拆迁。法院应该从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考虑,充分做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如果被拆迁人坚决拒绝拆迁,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以依法追究其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具体适用罪名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三、《刑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处罚规定: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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