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走人行道,被车撞伤腿骨的保险公司能赔多少钱啊,是的

2020-02-17 19:1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直接去保险公司理赔即可。您出的医药费保险公司会支付给你,如果伤者和保险公司谈不拢,可起诉由法院判决赔偿金额。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赔偿后有不足的,再由事故双方按责任分担,车辆一方承担的赔偿可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内按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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