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害人被围殴致右肩胛骨骨折,头顶轻微伤,在住院时又开展二次欧打,我想问一下这组成哪些罪,住院期内没有人缴费

暴力伤害
2020-02-18 10:2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打架斗殴,造成受害人骨折,一般构成刑事案件了,不是治安行政案件。
    具体的伤情,需要进行鉴定,并以鉴定结论为准。
    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安排进行伤情鉴定。
  • 如果是故意被打骨折的话,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十级伤残至一级伤残对应的赔偿系数为10%至100%,每一级递增10%。
    附加赔偿系数,十级伤残起为1%,每一级递增1%。
    多等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按最高伤残等级确定赔偿系数,每增加一处伤残增加一个附加赔偿系数,但总和不得超过100%。
    例中:以最高伤残等级二级伤残确定的赔偿系数为90%,增加一处二级伤残增加的附加赔偿系数为9%,增加三处三级伤残的附加赔偿系数为8%×3=24%,拉回一个十级伤残的附加赔偿系数1%。
    赔偿系数合计为90%+9%+24%+1%=124%,已经超过100%了,应按100%计算,此例中,实际上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和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等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