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前面有条路。 因为扩大了,所以占用了我家。 我们国家想问问道路占有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2020-02-19 05:3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近期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现就调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  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  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  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经市政府批准,纳入本市计划的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管道和处理城市河湖、电力、邮政、电信等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  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  拆迁补偿系数一般为
    0.7,本市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拆迁项目实际情况降低拆迁补偿系数;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特困户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决定增加拆迁补偿系数
    0.1至
    0.2。  根据前款规定计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迁补贴面积仍不足15平方米的,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15平方米计算拆迁补贴面积:  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长期居住人口在2人以上(含2人);  不属于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以前三年以内通过办理房屋租赁分户、析产、交换、赠与等手续新增的户;  不属于原农民宅基地上房屋。  
    二、拆除原划拨土地上的成套住宅房屋,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补偿款中不含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参照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拆迁人以回迁房及其在1992年6月以前取得的划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设或者作为出地方与有关单位联建、合建项目中分成的房屋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四、拆迁人提供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依法补办建设立项、规划、用地等手续后,方可用于拆迁补偿。  
    五、拆除住宅楼房,其厨房、卫生间齐全的,一律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拆除有厨房而卫生间公用或者有卫生间而厨房公用的住宅楼房,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加上其分摊的公用卫生间或者公用厨房的建筑面积后,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拆除成套住宅房屋,其厨房、卫生间等由两户以上合用的,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其原建筑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单独使用的房间的建筑面积加上其分摊的该套房屋合用的附属建筑面积后计算。
  •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如何计算?  特、一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由3800元提高至5300元  二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由3200元提高至4800元  三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由2500元提高至4300元  四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00元提高至3800元  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获悉:经市政府批准,修改后的《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该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修改的核心内容是对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和房屋拆迁建筑面积补贴标准的调整;强制拆迁中有关主体、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及附属物的价格评估程序等问题的进一步明确。
      据悉,《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以来。随着我市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办法》中的很多条款已不适应城市的发展,为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更好地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修改此《办法》。
      修改后的《办法》的核心内容是:拆迁住宅房屋实施货币化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以市场评估价格为拆迁补偿依据。如果市内区被拆迁的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不足下列标准的,由拆迁人按下列标准予以货币补偿:房屋特、一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300元;房屋二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800元;房屋三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300元;房屋四类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800元,分别比原办法提高了1500元、1600元、1800元和2000元。
    考虑到进一步提高市民的住房水平,修改后的《办法》还调整了房屋拆迁建筑面积补贴标准。如果市内区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每户原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下列补贴标准的,被拆迁人应增加面积予以货币补贴:房屋特、一类区建筑面积不足35平方米的,按35平方米计算;房屋二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房屋三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算;房屋四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增加面积部分的补贴,依然按照房屋所在类区的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的70%计算。  对于涉及当事人利益的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及附属物的价格评估,《办法》明确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并委托一家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共同选定委托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随机抽取或抽签确定。  另外,针对市民关心的市内区被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补偿标准、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补贴标准的调整,今后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时修订并公布施行。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