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驶执照被扣了12分,不学习的第二年为什么可以扣分呢

2020-02-19 06:5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驾驶证扣分的相关规定如下:
      
    1、根据新规定,从2012年5月1日开始,凡持有A
    1、A
    2、B
    1、B2驾驶证的,除两年一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以外,每年均需参加年度审验,而且只要有记分记录,哪怕只被记一分也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新规定中,根据审核的不同记分情况,对驾驶人有不同的学习要求。
      
    2、另外,交警部门将审核所有交通违法记录是否消除,未消除的不能办理审验。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审核驾驶人交通事故情况,有事故未处理的,也不能办理审验。对于正在驾驶两客一危(即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包车,危险品化学品车辆)、校车、大型营运货车的驾驶人,年度内凡是有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交警部门将告知企业对该驾驶人予以解聘或辞退,待解聘或辞退后,予以办理审验。驾驶人审验按属地化原则进行,持外地户口拥有大连核发驾驶证的,需要凭暂住证到所属区大队办理。
      
    3、交警部门在办理驾驶人补、换驾驶证时,发现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在补办完审验后方可办理补、换证业务。大货、大客车辆驾驶人审验一年进行一次,驾驶人审验记录需在副证上打印。
      
    4、记分情况不同,学习要求不同
      年度内有5分以下记录的,接受不少于3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
      记满6分、11分以下的,接受不少于半天的交通安全学习。
      记满12分的,要当场扣留驾驶证,并责令其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学习。
  • 驾驶证有效与否,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未经驾驶证核发机关的法定撤销程序,记分累计12分并不等同于驾驶员资格无效。虽然驾驶证被记满12分,但交管部门并未吊销、注销驾照,驾驶证仍应被认定为合法有效,车辆出险可进行保险理赔
    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同时交管部门吊销、注销驾照,车辆出险不能进行保险理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实习期满分注销。
    比如一驾驶人新考取了小型汽车(C1)驾照,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则小型汽车(C1)驾照会被注销,并且不能通过满分学习考试科目一恢复驾照,只能重新申领。   处罚依据: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驾驶证在实习期间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