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说感觉不和谐,两年的分离不是真的,没有分离,只有两个人不在一个地方工作,不远,也经常交流。

离婚
2020-02-19 12:2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补偿,法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对于赔偿的情形则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你可以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 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调解不成,法院会作LI婚判决,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无论夫妻双方是否离婚,都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没有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那么夫妻在婚内取得财产基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尽到了抚养义务,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用,也就相当于另一方也履行了义务。
    但是,若离婚双方都要求争取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对长期未与孩子共同生活,且长期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会非常不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