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承包商。 和劳务公司签约的时候,劳务公司没有签字。 只有我签名的合同有效吗

2020-02-19 15:09: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 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
      
    1、约定赔偿
      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
      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
      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
      
    2、法定赔偿
      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合同法,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法定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在法定情况下,法律不仅规定了违约赔偿的条件、范围,也规定了赔偿的计算办法等。
      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的情况下,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限额,主要是对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对超过这一限额的,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合同生效的问题,以附条件合同为例,附条件合同生效需满足的条件:
    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
    第三,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第四,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