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听听。 现在的状况。 我和结婚对象一起4年多未婚怀孕了,现在孩子过了4岁还没有上户口,我和他已经分手了。 只有孩子的父亲不能让孩子上户口

2020-02-19 18:3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上户口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需要带的证件:
    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需要带父母的结婚证。
    3、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4、准生证。带着在街道办事处盖好章的准生证到派出所。
    5、户口本。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本。户口以普遍登记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以人身辨认、核实查证、时空管控、促进邻里关系、组织居民自治自卫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撑各项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孩子户口:
      
    1、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4、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 收养孩子要如何上户口?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4、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5、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 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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