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和星期六,但星期日轮班到正常工作,八小时后不计两次,公司计算1.5次不违法,我公司从2017年7月1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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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
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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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平时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双休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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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将每周不超过44小时修改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注意,这里的“每日”和“每周”是任何一日和任何一周都必须达到的,不能这周少于40小时,意味着下周可以超40小时。
因此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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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