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别人得到我的身份证信息和电话号码和服务密码,我该怎么办?

2020-02-20 08:1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P2P网络借贷看似简单,其实是一个比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都要复杂的模式。P2P网贷属于新兴产业,是金融行业的创新模式,其发展历程不过几年,市场并没有达到成熟的地步。很多投资人及借款人都没有正确对待这种金融产品,只是冲着高收益而去,而资金需求者则奔着套现而去。
    作为网贷公司本身,由于开设的初衷只是为了牟利,其组织架构中缺乏专业的信贷风险管理人员,不具备贷款风险管理的知识、资质,因此很难把握和处理好平台运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产生大量的坏账,最终只能倒闭。
    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人(按照实际情况,是否有保证人):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XX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X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XX利息,即月利率为X%,年利率XX%;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二〇X年X月X日至二〇X年X月X日),逾期按月利率X%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
    即二〇XX年X月X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 共计人民币(大写)XX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4、保证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 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 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保证方:(签字)
  • 网络借贷存在缺陷,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容易泄露,造假。
      
    (1)网络借贷虽然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以及其他渠道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调查,但这只是贷款的最基础部分,借款人的信用、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用途很难跟踪调查,这是最大的风险所在。
      
    (2)尽管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审核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但是这些身份证件存在造假的可能。
      
    (3)对于网络借贷中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的现实,网络借贷平台对此亦无能为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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