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女朋友恋爱同居,不知道女性是否怀孕了,可是因为女性的原因分手怎么办呢? 谢谢你

2020-02-20 08:1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上界定同居很简单。只要俩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这就是同居。居住证,街坊邻里都可以证明是在一起居住。不过同居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解除婚姻关系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对双方都具有很大的自由度。
    同居总体来说不好的现象,因为对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保障。

  • (一)协议分割  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二)判决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 在我国,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加强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的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也是我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原则的具体体现。
    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或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后6个月内,身体上、精神上都有一定的负担和很大的消耗,如果离婚会给女方造成很大的伤害。因此,在此期间对男方的离婚请求权加以限制是必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