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晚上我邀请朋友出去吃饭喝酒,第二天开车出去撞到人了,交警交警来后测酒驾是酒驾,请问我有责任吗?

2020-02-20 12:31: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因此,您朋友应该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
  • 行人喝酒被撞没有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道路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醉酒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予以相应的处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金额由当地人民法院审判。
  •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撞到车子,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另外,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且车主或者机动车管理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