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是情人关系,半年前向我借了10万人,当时是借的。 现在关系不好。 又不小心把借的东西弄丢了。 他承认借给我钱,但一直拖延。 我该怎么办呢

2020-02-20 12:3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例如:3年前打的借条丢失,现在到法院起诉,法院很难支持。

    没有借条到法院起诉很难受理,并且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已经失去是胜诉权,所以法院很难支持的。超过两年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没有借条,打赢官司是很难的,但是如果你能够通过一系列的证据证明借款确实存在,也是有希望的,比如
    1、他承认借款的录音、短信等;
    2、证人证言;
    3、汇款给他的凭证……这些都可以,如果一系列的证据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让法官足以认定借款的存在,打赢还是有可能的,民事官司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若你提供不了足够的证据,就只能承担败诉的后果了。
  • 起诉拿到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不再有时效问题,并且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即可通过执行法官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进而予以执行。如果不起诉,借条本身有诉讼时效问题,过了时效法律不再保护,并且不起诉即便是发现了对方财产也束手无策(当然如果诉讼时效还没经过的可以作诉前保全,但还要提供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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