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和叔叔于1983年分居,我出生于1988年,我母亲去世了,所以和爷爷住在一起,1990年土地变更,我上面两姐妹分割了土地,妈妈土地变成了,我叔叔没有结婚,我叔叔在1998年因家庭纠纷,我叔叔在2001年再次与我分居,我的家庭土地两份,现在面临着土地权,我想知道土地是如此分割的吗?

土地纠纷
2020-02-20 12:46: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的遗产是如何继承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首先要把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父母亲平分的。
    确定了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就依据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 分家析产,所分的是家庭共有财产,因而,与夫妻共有财产、家庭成员个人财产有显著区别。如果家庭中没有成年儿女,那么,所有财产除儿女受赠或继承所得,一般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如果一方要求分割,只能依据婚姻法规定,请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如果财产系家庭成员个人所有,也不存在分家析出问题。家庭共有财产,一般为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所得,即,家庭成员都有贡献在其中。如果财产系家庭成员共同受赠或共同继承所得,当然也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除非有特别约定。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该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
    2、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3、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以上是我对分家析产纠纷怎样处理的解释和分析。
  • 土地确认只是对以前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确认其合法使用权,确权后有可能放开宅基地的买卖和促进承包地的流转,但不会影响之后的分地。n新增人口能不能分地,与现在的土地确权没有关系,只看你所在的村里是否留有机动地、是否有新增的开垦地、是否有合法收回的承包地,如果以有上土地,就可以对新增人口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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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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